中華郵政100年第2次從業人員甄試
壹、甄試重要時程表
試別 | 要 項 | 時 間 | 備 註 |
第 一 試 : 筆 試 |
報名期間 | 100年10月7日09:00 至 10月20日18:00 |
一律採網路報名,報名後請儘速繳款,請注意繳款期限,逾期恕不受理。 |
網路查詢及寄發測驗入場通知書 | 100年11月7日(星期一) | 請於100年11月7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及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。 | |
測驗日期 | 100年11月13日(星期日) | 分台北、台中、高雄3個考區同時辦理,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,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。 | |
試題與選擇題解答公告 | 100年11月14日 (星期一) | 請於100年11月14日09:00起至本院網站查詢。 | |
試題疑義申請 | 100年11月14日09:00 至 11月15日18:00 |
至本院網站登入試題疑義申請,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。 | |
測驗結果查詢及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| 100年12月5日(星期一) | 1.預定於100年12月5日起於本院網站公告並開放查詢。2.依筆試成績擇優參加第二試。 | |
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| 100年12月5日09:00 至 12月6日18:00 |
採網路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,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。 | |
第 二 試 : 口 試 、 體 能 測 驗 |
網路查詢及寄發測驗入場通知書 | 100年12月5日(星期一) | 請於100年12月5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時間、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。 |
測驗日期 | 100年12月10、11日(星期六、日) | 1.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別之時間及地點,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,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,凡逾時經報到處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。 2.集中於台北地區舉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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甄試結果查詢及甄試結果通知書寄發 | 100年12月19日(星期一 ) | 請於100年12月19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,錄取人員名單移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事宜。 | |
甄試結果複查申請 | 100年12月19日09:0 0 至12月20日18:00 |
採網路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,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。 |
註:(1)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,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中華郵政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
(2)電話洽詢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;夜間及例假日,請多利用電子信箱:post@mail.tabf.org.tw(相關詢問事項將於3個工作日內回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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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中華郵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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